河北张家口金圆公司基金案件执行完毕
来源:中国黄金集团
发布时间:2009-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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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张家口金圆黄金有限责任公司(原张家口金矿,下称金圆)占用已转为黄金集团资本金的四项基金,经过多次协商未果,2004年4月,黄金集团委托河北公司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于2004年9月做出黄金集团全面胜诉的一审判决。金圆不服河北高院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经审理,于2005年4月做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终审判决生效后,金圆仍未还款,我们向河北高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先后依法查封了金圆的生产车间、土地等可执行标的物。金圆开始陆续还款,今年3月26日,金圆将最后一笔款项归还河北公司。至此,金圆公司基金案件执行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