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二大到六大的党章为什么没有总纲部分?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01 浏览次数:970

中共二大到六大通过的五个党章为什么没有总纲部分?传统的观点都认为,是由于中共二大决定加入共产国际的原因,作为共产国际的基层组织,共产国际的纲领和组织原则,就是中共的纲领和组织原则了,这就是决定中国共产党从二大到六大通过的五个党章没有总纲部分的主要原因。1943年共产国际解散后,中国共产党才有了起草一部带有总纲部分党章的条件。这样,1945年七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六部党章,就成了中国共产党有史以来第一部有总纲部分的《党章》。这种判断是与历史事实是有出入的。其实际情况是,共产国际并没有明确规定参加共产国际的各国党不能有自己的纲领。鉴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第二国际的大多数社会民主党公开背叛了无产阶级,沦为社会沙文主义政党的情况,共产国际在关于加入共产国际的21条中,明确规定了要求加入共产国际的各国党,凡“一切至今还保守在社会民主党旧政纲上面的党,必须立刻根据国际共产党的精神参酌他们国内的特殊情形,建立一个共产党的新政纲,照例,凡属于第三国际各党的政纲,必须经过国际共产党大会或他的执行委员会批准,如某党政纲不及执行委员会批准时,该党有请愿于国际共产党大会之权”。中国共产党是按照列宁主义的建党原则建立的,是在思想上和组织上都没有受到欧洲社会民主党影响的新型无产阶级政党。但是,尽管如此,为了清楚地表明自己的奋斗目标和政治立场,中共二大决议加入共产国际后,仍遵循加入共产国际上述条件的要求,决定在结合本国国情的基础上,制订一部自己的纲领,并报请国际共产党大会批准。因此,二大在制订了党的第一个党章后,也开始着手起草中国共产党第一部正式党纲,这就是1923年7月中共三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纲草案》。

 

中共三大党纲草案是瞿秋白起草的,在三大讨论通过后,再经党的第三届中央委员会委员长陈独秀亲自修改后,印作讨论稿下发党的各级组织,要求党的各级地方组织,通过郑重讨论后,于1924年1月前将对《草案》的批评、修改及增补之条文意见等汇交党的中央局,由中央出席国际代表大会代表提交给1924年6月在莫斯科召开的共产国际第五次代表大会作最终之决定。但由于这个《草案》错误百出。因此,没有获得共产国际代表大会的批准。这样,中国共产党以后的几次代表大会均未再讨论和制定新的纲领。但是,在1928年召开的中共六大上,共产国际代表帮助中国共产党初步分析了三大党纲草案中存在的问题。当时直接参与领导召开中国共产党六大的共产国际东方部副部长米夫,还郑重向六大产生的新中央委员会提出:“我们希望本届中共中央委员会能完成第六次代表大会向其委托的任务。”这样又经过了17年,直到共产国际解散后,1945年在延安召开的中共七大上,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部有总纲部分的党章。